最近在欧洲出台的《网络弹性法案》(Cyber Resilience Act, CRA)因其新颖的网络安全立法方法而引发了担忧。这一发展被拿来与美国的《外国人侵权法》(Alien Torts Statute, ATS)相提并论,后者允许个人就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提起诉讼。正在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受美国公司开发的技术推动的政府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是否可以追究这些公司的责任。
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最近推翻了之前在Doe诉思科系统公司(Cisco Systems)一案中的裁决。法轮功成员声称,思科系统公司通过提供监控技术帮助中国政府对他们施以酷刑。原告的索赔基于ATS,该法案允许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提起诉讼。然而,最高法院限制了ATS的范围,要求相关行动必须在美国境内进行,这在Kiobel和Nestle等案件中得到了确认。
这些法律先例的影响对未来的索赔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法院如何解释美国法律在追究公司对国际人权侵犯行为的责任方面的域外效力方面。随着欧洲努力应对CRA的意外后果,欧洲法院将如何解决类似问题还有待观察。来源